关于统一办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通知
日期:2017-05-18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385

院属各单位:


鉴于从2012年起在职称评审工作中必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经与郑东新区人才交流中心协调,为我院教职工统一办理。如有意向请准备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费用每证100元,于明天下班前交人事处。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