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日期:2017-05-18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488

院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201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安排,现将我院2011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具体安排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20日—6月22日


2.报名地点:人事处


3.报名对象及相关政策:


报名对象须是我院已签订聘任协议的专任教职工。


(1)第一类: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具有副教授(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及其以上职称人员和全日制普招类师范毕业生,免于参加教育理论考试和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2)第二类:师范类自考(卫星电视师范本科自学考试、高等师范本科自学考试)和成招类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免教育理论考试,须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3)第三类:其他申请人员均应参加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者再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4.报名办法及信息、材料报送要求:


(1)第一、二类报名对象填写免教育理论考试人员花名册(格式参见附件1,同时须提交电子版信息),不进行网上报考。


(2)第三类报名对象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考人员花名册(见附件2)及电子版信息(含工作单位、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四项信息);2011年拟聘专任教职工申报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照片采集电子版。


②网上报名,登录“河南省教师资格网”(网址:jszg.haedu.gov.cn),通过“网上报名”窗口自行填报个人信息,信息填报要求真实、准确。其中:“现场确认点”、“申请资格种类”、“是否参加培训”、“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为必填项目,“工作单位”填写院校全称。


③照片采集:现已入职的专任教职员的照片将采用来院报到时采集的照片(一卡通照片),由学院统一准备;2011年拟聘专任教职员的照片须由个人准备,按“照像程序”(附件3)采用500万以上像素摄像头采集,并将照片保存后送交人事处。采集时,取申请者正面免冠纯色背景大头照,照片文件名称为申请者本人身份证号码(必须与申请者本人网上填报一致)。


申请人的电子版照片是考试及认定制证的重要凭证,从申请人报名、教育理论考试、申请表存档到最后发放教师资格证书,整个认定过程必须使用同一底版照片(不允许更换,否则不予办理资格证书)。务必按要求认真采集,妥善存贮。


④报考费用: A.考试费40元/人。凡需参加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的人员均应交纳; B.辅导考试教材120元,可自愿购买;C.参加考前辅导的另交辅导费480元。


以上材料由各单位统一组织收齐后和报名表格一起报送人事处。


二、考前辅导阶段工作安排:


1.本年度教育理论考试考前辅导报名与本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同时进行,201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教学方法导论》六门课程。考试辅导工作由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指定的具有辅导资质的机构进行,需要参加考前辅导的老师由本单位负责统计,并代收教材费每人120元,辅导费每人480元。在报名时一并报至人事处,具体办班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辅导考试教材:一套教材共有《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教学方法导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六本书,费用共计120元。需要教材的老师在报名时要特别说明,由所在单位收齐教材费于报名时统一报至人事处。


三、教育理论考试时间安排


教育理论考试拟于10月15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并在河南省教育厅网站、河南省教师资格网公布。


四、特别说明


1. 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人员教师的许可证,是教师必须取得的证书。凡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我院专任教职员务必参加本次报名工作;


2.自2010年起,凡到岗后参加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仍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专任教职员,学院将在其工作的第三年考虑调整工作岗位。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单位报名情况报送人事处,以确保我院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电话:0371-85303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