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写2015年度人事考核表的通知
日期:2017-05-19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479



院属各单位:


我院2015年的人事年度考核工作即日起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核人员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人事档案存放在我院的教职工均需填写2015年度《人事代理人员年度考核表》(各系部派代表到人事处领取,复印有效)。


二、考核表填写要求


(一)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准确;


(二)“考核年度”应为2015年;


(三)“任职时间”应为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注:2015年新聘教职工填写任职时间应为“入职当月至2015年12月”);


(四)“个人总结”由个人填写,落款时间应在2016年1月7日至2016年1月12日之间;


(五)“单位考核意见”一栏无需填写。


请各系部门收齐后于2016年1月12日前交人事处。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