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2017年度初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事宜的通知
日期:2017-09-25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824

全院教职工:

根据郑州市人社局职称处工作安排,现将我院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初聘工作通知如下,请需要申报初聘专业技术的教职工准备相关材料。

一、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范围:

1.毕业于正规院校的统招生(博士、硕士、本科、专科)。

2. 必须是在人社局大分办领过就业介绍信并委托学校办理人事代理的人员。

3. 本科毕业的人事档案必须存放郑州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满一年。

二、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现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1. 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助理”级职务;

2.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聘任为“助理”级职务;

三、符合条件人员请按照下列要求提交材料:

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三份(A4纸张正反双面打印)。表格可以在“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申报版”自动生成。(河南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可在河南职称网下载)

2.通过“河南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申报版”生成的电子上报文件。

3. 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信息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为三个月)。

4. 申报教师系列职称的需提供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继续教育证书(有2017年加记录)

6.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

7.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就业报到证

四、注意事项

1.我院初级职称申报分为三个序列:高校教师序列、图书资料序列和工程序列。

2.在《初聘呈报表》中“见习期工作小结”栏内填写内容时字数不低于5 0 0字,主要工作成绩及奖惩情况一栏不得空白。

3.主管单位代码:01100,名称:郑州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工作单位代码:01100001

五、时间安排

本次申请初聘的人员,请以各部门为单位将材料于20179月15日下午16时前统一报送人事处(行政楼410室,联系电话:85303022),逾期者将转入下一办理。

特此通知

附件1:

河南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申报版使用方法.doc

附件2:

河南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申报使用方法.doc

人事处

2017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