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7年我院中高评委会专家库建立的通知
日期:2017-11-23 作者: 来源: 浏览量:2301
院属各单位:
根据职称处《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职改办〔2017〕40号文件中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我院根据职称处文件要求认真学习,并组建自己的中高级评审委员,构成我院自己的专家库,希望各院能够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高职称人员。
一、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认同我院发展理念,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者;
请各单位抓紧积极推荐本单位高职称人员参与,使我院职称工作能够得到更好的发展。(请推荐人员填写附件1)
请各单位负责人在11月24日(周五)下午12点之前统一交给行政楼人事处410室丁老师 办公电话85303022
人事处
2017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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