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11-19  作者: 来源:  浏览量:9122


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2019年度我校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省、市职称评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河南省工作满6个月且与学校签订了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17〕12号)规定申报类型和条件的在岗人员,同时满足下列要求的均可申报。

(二)申报中级职称的人员,其任职年限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31日;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9月底。如今年申报中级职称且聘任年限要求满4年的,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现职称,并于2015年12月31日前聘任;申报高级职称且聘任年限要求满5年的,应在2014年6月30日前取得现职称,并于2014年9月30日前聘任,聘任年限要求不同的依次类推。

(三)人事代理人员直接在校内申报,不再经人才交流中心审核,45岁及以下参评教师须有班主任一年以上或学生工作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且考核合格。

(四)任现职期间,学期评教成绩两次在后十分之一的教师推迟一年评定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前凡符合评审条件因此推迟一年评审的教师今年不再推迟评审年限;年度内考核两次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等次,从考核不合格年份的次年重新计算任职年限。

二、评审组织

(一)成立郑州工商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组  长:陈乃强

副组长:刘珊珊、郭德欣胡金朝

成  员:葛聪、马纪岗、王覃秋、褚颜魁、杜明银、王莹、贾青彦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主  任:胡金朝(兼)

成  员:万海堂、丁正儒、薛琬菁、张  君、王亚丽、刘  鑫、王安琪、史晓娟、崔小瑞、守佳楠、王亚利

(二)建立郑州工商学院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校内委员从学校组建的专家库人员中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取。

(三)成立郑州工商学院职称评审监督组

组  长:李  敏   

副组长:朱红强

成  员:李  贝、张新国、李  超、李红梅

(四)各二级学院、课部根据学科分类组建学科评议组;专任教师以学院和课部为单位,辅导员以学生工作处为单位成立推荐评选组。

(五)各评审机构依照《郑州工商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规定组建,并履行相关职责。

三、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线下申报。11月22日前按照学校评审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11月25日-12月5日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组分项对申报人员的任职条件、申报材料和工作业绩进行核实,做好需要外审论文的送审工作,对符合评审条件的申报材料交推荐评选组和学科(专业)评审组审核评审。

(三)网上申报。12月6日-8日符合评审条件的申报人在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交纳评审报名费后登陆申报系统,网址:http://218.28.8.34:8084/zcsb/,上传评审资料。

(四)学科评审和推荐评选。12月9日-19日,各学科评审组专家复查申报材料,组织申报中级职称人员答辩,对申报人员的工作业绩、能力、学术水平进行讨论和评议,并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评选组组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对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情况以及在教学、学术、技术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进行考核,就申报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业务知识能力和教学科研及工作业绩水平等写出考核鉴定意见和推荐报告,经公示与推荐结果一起报送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评委会评审。12月20日-2020年元月10日,学校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组织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答辩,召开评审会议,审阅评审材料,在充分讨论和评议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获得同意票超过与会评委三分之二(含)的为评审通过。

(六)公示备案。2020年3月,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在评审结果公布后1个月内,按照管理权限,将高、中级职称评审结果和评审工作总结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高校主管部门核准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备案,并纳入全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

(七)学校聘任。2020年9月,学校按有关规定颁发聘书,在聘期内按所聘岗位确定相应工资等待遇。

四、材料报送

(一)11月22日前报送下列材料

1、《郑州工商学院2019年度职称申报资格审核表》一式四份,院部留存一份,装合订本一份,交人事处二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聘书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4、第一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后学历人员(非全日制毕业人员)须提供学历认证证明,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1份,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5、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6、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原件、复印件)、著作(原件,封面、目录、图书在版编目)和检索页。

(二)以上材料在教务科研处、人事处存有原件的不再另行提供,复印件并《资格审核表》一份装订(A4纸,胶装)成册。

(三)其它材料报送待资格审查完毕后人事处另行通知。

五、纪律要求

(一)各级推荐及评审机构要严格履行“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程序,认真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做好评审推荐工作。

(二)实行个人和所在部门“双承诺”制,由申报人和所在部门及负责人在《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承诺书》上签字、盖章。对于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员,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并对其所在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三)学校职称评审监督组对职称评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六、其他要求

(一)有关申报评审工作的文件、评审条件、各类表格及样表,均在人事处网页“政策法规”-“职称评审”栏目和“下载服务”栏目发布,可阅读和下载。

(二)有关职称评审工作的信息和要求在学校人事处网页(http://www.ztbu.edu.cn/rsc)和人事处微信公众号(郑州工商学院人事处)发布,请各部门及申报人员关注人事处微信公众号或及时登录人事处网页,随时关注相关通知。

(三)申报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经学校推荐后,委托校外相关评审机构进行评审。

 

附件一:郑州工商学院2019年度职称申报资格审核表.doc

附件二: 职称申报评审推荐诚信承诺书.doc


郑州工商学院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