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职称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19-12-23  作者: 来源:  浏览量:7136


校内各单位:

现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职称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报名

请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即日到人事处办理报名缴费手续。

二、网上填报

(一)请申报人员填写《教学证明材料》(附件1)教务处加盖公章,表中教学质量考评优秀对应教学效果优秀,良好对应教学效果良好,合格对应教学效果合格;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证明》(附件3)到人事处加盖公章,并领取《年度考核表》盖章扫描件或用《年度考核证明》(附件2)人事处加盖公章扫描上传。

(二)申报人即日登录http://218.28.8.34:8084/zcsb/,或者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河南职称网→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信息。

(三)系统中网上缴费不予操作。

三、报送材料

(一)填写《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2月27日前报学科评审单位。

1.高级一式3份,中级一式2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0371-85303022”及个人联系电话。(评审表可在职称网或人事处网站下载服务栏下载)

2.《评审表》诚信承诺栏目填写:“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需签字按手印。

3.个人业务自传需本人签名、填写日期并按手印。

4.所在推荐单位推荐意见填写:该申报人员信息和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同意推荐。并由推荐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二)填写《河南省2019年度高校教师(实验人员)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简表》(见附件4)12月27日前报学科评审单位,学科评议结束后复印30份并电子文本报人事处。

1.本表各栏内容应规范填写。

2.“所在学校审核推荐意见”由有关部门负责审核填写并加盖公章。

3.本表纸张规格为A3,正反打印,可以复制,但格式非因重要内容填写不完不得变化。

4.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前有转评经历的,须在《评审简表》中“其他职称”一栏中注明转评前的专业、级别、职称、聘任时间,未如实填写的,评委会不认可其转评经历。

5.申报人员对兼任行政职务情况应如实填写。

6.《评审简表》中的各类表彰奖励项目须注明表彰奖励文件的文号(未注明表彰文号的业绩成果不予认可)。

(三)申报高级职称论文鉴定,副高鉴定1篇正高鉴定2篇,鉴定论文需去掉论文题目和人名,由申报人将鉴定论文打印3份,12月25日前报送人事处。

(四)其它申报材料12月27日前报学科评审单位。

1、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聘书复印件1份;

2、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3、第一学历、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后学历人员(非全日制毕业人员)须提供学历认证证明,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各1份;

4、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复印件1份;

5、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封面、目录、图书在版编目)、检索页复印件1份。

6.以上材料复印件并《评审简表》一份装订(A4纸,胶装)成册。

四、报送时间

2020年元月2日前各单位完成学科评审和基层推荐,相关材料元月3日报送学校人事处。

特此通知

附件1:教学证明材料.docx

附件2:年度考核证明.docx

附件3: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证明.docx

附件4:新职称系统评审简表.doc




                 人事处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