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教办师〔2020〕204号)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河南省内的中国公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要求。
(二)我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学人员。
(三)取得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参加本次面试有效期范围为2018年下半年和2019年上、下半年参加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笔试的成绩合格人员。
(四)按国家相关要求,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后在高等学校工作,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仍执行直接认定的相关政策;跨学科认定应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2016年起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后在高等学校任教,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均应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
(五)具有博士学位、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可免笔试和面试,直接进行认定。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实施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的通知》(教师厅函〔2016〕10号)文件要求,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合格,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可免笔试和面试,直接进行认定。
本次面试通知仅限面试人员提交材料,直接认定人员等认定通知再提交材料,体检和认定在面试后另行通知。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面试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9月17日-9月23日。我校符合条件考生填写面试人员报名表(附件1),并按要求整理并报送个人材料。具体要求:
(二)原件现场审核,复印件独立装袋,一人一袋。档案袋要粘贴封面(附件2),档案内需提供的各项材料和排放顺序如下: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高校教师资格考试、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证书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除提供复印件外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4.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复印件仅包含合同首页、申请人个人信息页、岗位信息页和合同签署页即可。
5.单位人事关系隶属证明(附件3)。
6.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诚信承诺书(考生亲笔签名,附件4);
7.“申请任教学科”按《学科对照表(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填写,一般填写二级学科,二级学科不能明确显示考生任教课程的,须填写至三级学科,绝对不能填写一级学科。
(三)材料报送时间:面试人员报名表由单位统一汇总并签字盖章后于9月21日(星期一)前报送人事处方昉老师,电子版发送到方昉老师OA,各项纸质材料由本人于9月21日至9月23日现场报送人事处审核收取,逾期将不予接收。
(四)面试资格初审结果公示。9月24日面试资格初审结果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五)面试材料报送。面试资格初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提交相应审查材料。
三、面试
(一)面试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标准》(附件5随后下发)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根据省厅要求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留存各种面试过程资料。
(二)面试时间10月9日-16日,具体时间、面试地点、分组及面试程序另行通知。
(三)10月17日面试合格人员在学校网站公示。
(四)面试结果报送。10月20日学校将面试情况报告、面试结果汇总表、面试合格人员公示结果、面试合格人员公示名单报送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君
联系电话:0371-85303022
附件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人员报名表.xlsx
附件2: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材料审核清单.docx
附件3:单位人事隶属关系证明.docx
附件4: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诚信承诺书.docx
《学科对照表(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任教学科)》.xlsx
郑州工商学院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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