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1 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教人〔2021〕211 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1.我校专任教职工。
2.已入选“333 人才工程”“555 人才工程”“811 青年人才工程”等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已获得国家、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人员不再推荐。
3.主要推荐教学科研一线、在学校学科建设中起到骨干核心作用,同时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一定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国家级培训的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的教育教学专家、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省级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等优先推荐。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师德高尚。
2.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教育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5.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推荐人选年龄原则要求:一般应在 45 周岁以下(1976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主持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3.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4.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做出重要贡献。
三、报送材料
(一)书面材料
1.《2021 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推荐汇总表》1 份,通过“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评审系统”打印。
3.《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一式 2 份,通过“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评审系统”打印。
《登记表》中“贡献、水平、效益”栏目字数不超过 500 字。
内容应包括:①本人主持或参与的研究课题的级别和数量、获奖项目的级别和数量、主要项目概况;②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情况;③获得的荣誉称号(由县级以上人事或教育部门牵头表彰的)。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针对上述所列的内容,有所侧重。所填内容既要简明扼要,又要真实准确,提供的各项数字均应有相关的证明材料为依据,不得使用模糊含混的字眼。如:“10 余篇”、“近 20 项”、“省内一流”、“国际领先”等。
4.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人选考核材料 1 份。从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 1500 字以内。
5.佐证材料 1 份,按照目录清单顺序装订成册,具体包括:
(1)各类证件、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推荐人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
(2)代表性论文、论著。2016 年以来出版的著作封面、扉页、目录,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页复印件。
(3)科研成果。2016 年以来主持(参与)的科研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每位人选的书面材料单独装袋,封皮注明人选姓名、工作单位、单位类别(本科高校)。
(二)电子信息
申报人登录网址 https://www.hnzwfw.gov.cn/,在搜索栏输入“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在搜索结果中选择相应项目,登录系统注册、填报信息。
(三)报送时间
以上材料请于6月25日下班前报送人事处张君。
郑州工商学院人事处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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