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1年度我校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省、市职称评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度郑州市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郑人社办〔2021〕35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郑州市工作满6个月且与学校签订了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17〕12号)规定申报类型和条件的在岗人员,同时满足下列要求的均可申报。
(二)根据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要求,河南省所有申报副高级职称,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并聘任中级岗位(评聘分开系列为从事相关工作)年限,由4年调整为5年以上。任职年限指从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职称后聘用到相应岗位并执行岗位工资待遇起开始计算。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聘任年限的计算截至到当年12月底。如今年申报高级职称且聘任年限要求满5年的,应于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现职称并聘任;今年申报中级职称且聘任年限要求满4年的,应在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现职称并聘任。聘任年限要求不同的依次类推。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截至到当年9月底。
(三)人事代理人员直接在校内申报,不再经人才交流中心审核,45岁及以下参评教师须有班主任一年以上或学生工作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且考核合格。
(四)任现职期间,学期评教成绩两次在后十分之一的教师推迟一年评定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前凡符合评审条件因此推迟一年评审的教师今年不再推迟评审年限;年度考核两次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等次,从考核不合格年份的次年重新计算任职年限。
二、评审组织
(一)成立郑州工商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组 长:郭德欣
副组长:刘珊珊
成 员:马纪岗、王莹、华春林、王覃秋、褚颜魁、杜明银、贾青彦、郝艳、方昉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主 任:华春林
副主任:方昉
成 员:侯静文、刘鑫、张君、刘芮、王亚丽、刘鑫、王安琪、袁琪、崔小瑞、守佳楠、王晶
(二)建立郑州工商学院教师系列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校内委员从学校组建的专家库人员中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取。
(三)成立郑州工商学院职称评审监督组
组 长:娄 赟
副组长:张新国、王萍
成 员:李红梅、秦方奇、刘琦
(四)各二级学院、系部根据学科分类推荐专家评委;专任教师根据教授课程及申报学科以教学院部为单位进行申报。
(五)各评审机构依照《郑州工商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人字[2019]18号)规定组建,并履行相关职责。
三、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线下申报。10月20日-10月29日(星期五)前按照学校评审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10月30日-11月20日,经各学院推荐由教务处、学生处、人事处及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组分项对申报人员的任职条件、申报材料和工作业绩进行核实,并进行资格审查公示。同时做好需要外审论文的送审工作,对符合评审条件的申报材料交推荐评选组和学科(专业)评审组审核评审。
(三)网上申报。11月20日-11月25日符合评审条件的申报人在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交纳评审报名费后登陆申报系统,网址:http://222.143.33.99:8083/zcsb,上传评审资料。
(四)评委会评审。12月1日-12月20日,学校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组织召开评审会对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材料进行评审,同时进行转评、高级人员的答辩工作,在评审小组充分讨论和评议的基础上,最终由郑州工商学院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获得同意票超过与会评委三分之二(含)的为评审通过。
(五)公示备案。12月21日-12月29日,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12月29日将职称评审结果和评审工作总结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备案,并纳入全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
(六)学校聘任。2022年9月,学校按有关规定颁发聘书,在聘期内按所聘岗位确定相应工资等待遇。
四、材料报送
(一)10月29日(星期五)前报送下列材料
1、附件1《郑州工商学院XX学院2021年(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登记表》由院部统一汇总填写,10月29日前交人事处(纸质版及电子版)。
2、附件2《职称申报资格审查简表》A3版一式三份在10月28日前由申报人交人事处(纸质版)。简表需经主管部门盖章签字,教务、科研、人事处待资格审核结束由人事处负责统一协调盖章。
(二)10月29日前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合并为一个PDF格式文档,并附封面及目录,命名为“资格审核材料—申报讲师—张三”发送至人事处邮箱zzgsrsc@sina.com。
1、教师资格证书;
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等各类证书;
3、第一学历、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后学历人员(非全日制毕业人员)须提供学历认证证明,学历认证报告;国外毕业需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报告。
4、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
5、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原件、复印件)、著作(原件,封面、目录、图书在版编目)和检索页;
6、历年继续教育学习证书。
(三)其它材料报送待资格审查完毕后人事处另行通知。
五、纪律要求
(一)各级推荐及评审机构要严格履行“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程序,认真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做好评审推荐工作。
(二)实行个人和所在部门“双承诺”制,由申报人和所在部门及负责人在《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承诺书》上签字、盖章。对于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员,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并对其所在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三)学校职称评审监督组对职称评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六、其他要求
(一)有关申报评审工作的文件、评审条件、各类表格及样表,均在人事处网页“政策法规”-“职称评审”栏目和“下载服务”栏目发布,可阅读和下载。
(二)有关职称评审工作的信息和要求在学校人事处网页(http://www.ztbu.edu.cn/rsc)和人事处微信公众号(郑州工商学院人事处)发布,请各部门及申报人员关注人事处微信公众号或及时登录人事处网页,随时关注相关通知。
(三)申报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经学校同意推荐后,委托校外相关评审机构进行评审
附件1:郑州工商学院XX学院2021年(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登记表.xlsx附件2:职称申报资格审查简表.doc附件3:承诺书.doc郑州工商学院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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