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办理的通知
日期:2021-12-13  作者: 来源:  浏览量:7789

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党员管理,规范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程序,现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办理流程通知如下:

一、根据规定,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由党员迁往的基层党组织隶属的上级党组织负责。省委高校工委组干处负责所属的48所高等院校(下称委管高校)的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二、转往委管高校的党员,需党员本人持身份证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省委高校工委组干处办理转接手续。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政府综合办公大楼D区725B室,联系人:王谦,电话:0371-69691092。

三、从委管高校转出的党员,转往省内其他委管高校的,由学校开具学校党委的介绍信;转往省外高校的,则由学校开具加盖“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干部处”公章的介绍信。

四、党员组织关系落实到最基层的党组织后,由该党组织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寄回党员所在的原党组织,完成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五、注意事项

1.要按照有利于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原则,尽量使党员组织关系应随时随地跟随党员本人。

2.填写组织关系介绍信的相关信息要完整、准确。

3.要在有效期内办理相关手续。

人事处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