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4-26  作者: 来源:  浏览量:2908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教办师〔2022〕1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河南省内的中国公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要求。

(二)我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学人员。

(三)取得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参加本次面试有效期范围为 2020 年下半年 、2021 年上、下半年和 2022 年上半年参加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笔试的成绩合格人员。

(四)按国家相关要求,2015 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后在高等学校工作,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仍执行直接认定的相关政策;跨学科认定应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2016 年起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后在高等学校任教,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均应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

(五)具有博士学位、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可免笔试和面试,直接进行认定。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实施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的通知》(教师厅函〔2016〕10 号)文件要求,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合格,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可免笔试和面试,直接进行认定。

二、面试报名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系统(http://gxjszg.hateacher.cn/stulogin), 选择“考试人员报名”端口,进行“注册”,并根据要求将个人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学校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学校用端口认真审核每位考生的材料,确保考生个人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同时考生个人材料复印件需独立装袋(档案袋装档),建立一人一档,档案袋要粘贴封面(见附件 1),档案内需提供的各项材料和排放顺序如下: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高校教师资格考试、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除提供原件外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聘用合同。扫描件仅包含合同首页、申请人个人信息页岗位信息页和合同签署页即可。

5.单位人事关系隶属证明(见附件 2)。

6.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诚信承诺书(考生亲笔签名见附件 4)。

三、面试收费

免费。

四、材料送报及注意事项

1.各院部于4月28日中午12:00前将《河南省2021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见附件5)(面试合格人员和免试人员分别填写)电子版发人事处司青青老师。人事处于4月28日—4月30日进行初审。

2.请申请面试的老师于4月28日—4月30日进行网上注册及报名。

3.个人报名初审档案(一人一档)请以院部为单位在4月30日下午16:00前交人事处进行审核。

4.面试人员申请任教学科,填至“二级学科”,如“二级学科”不能明确显示本人任教课程,填至“三级学科”;申请直接认定免试人员申请任教学科须与本人所学专业一致,同时纸质材料须与网上填报一致。免试人员的“申请任教学科”应与符合免试条件的学历专业相一致。此栏目禁止填写一级学科。任教学科请参照(附件6)。

5.此次资格审核,面试人员进行网上信息填报,并提交相关材料;符合条件的免试人员只需报名到院部汇总花名册,无需网报,待认定通知发布后再提供审核材料。

6.面试时间拟定为5月10日-20日,具体时间、地点、分组及面试程序另行通知。

联系人:司青青      联系电话:0371-85303021

附件1 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材料审核清单.docx

附件2 专任教师人事隶属关系证明(只填写上半联).docx

附件4 申请2022年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5-河南省2022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xlsx

附件6-学科对照表(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任教学科).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