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 工作安排的通知
日期:2022-10-14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215

为了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行为,保证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业绩能力,为学校科学、合理地使用人才提供服务,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职称自主评审和监管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91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7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校自主评审范围及权限

按照河南省职称改革的相关政策,经学校研究,2022年我校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由学校自主评审,评审层级为副高、中级及初级。

二、申报条件

在河南省工作满6个月且与学校签订了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17〕12号)、《郑州工商学院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规定申报类型和条件的在岗教师均可申报。

三、领导机构

(一)机构设置

成立郑州工商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组  长:郭德欣

成  员:马纪岗、王莹、贾青彦、郑子依、方昉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主  任:郑子依

副主任:方昉

成  员:侯静文、孙光亚、姚瑞金、王亚丽、张菁

(二)建立郑州工商学院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校内委员从学校组建的专家库人员中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取。

(三)成立郑州工商学院职称评审监督组

组  长:张新国

成  员:李红梅、秦方奇

四、评审办法和程序

评审工作由中、高级评委会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包括教学单位推荐、资格初审、论文外审、学科组评审、讲课答辩、评审会议等环节。

(一)教学单位推荐

10月14日-10月31日,以学校二级院部为单位,设立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选组,按照上级要求的“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推荐,对照任职条件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综合评议其任现职以来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向学校递交推荐人选材料,并提交推荐会议纪要。

(二)资格审核

11月1日-11月30日,发布通知,各院部对申报人资格进行审查核实后,统一将职称申报材料上报人事处,由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对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及资格审核后方可准予参加评委会评审。

(三)代表性成果外审

12月1日-12月20日,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每人提交1篇代表性论文,人事处统一负责组织,将论文隐名送审,对不符合条件者随时取消申报人的推荐资格。

(四)网上申报

12月9日-12月26日,组织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开展网上申报,填报详细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报人可登录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http://222.143.33.99:8083/zcsb/login.do)。学校将为有效申报人建立职称申报系统账号,账号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最后一位若是“X”,须大写),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系统申报详细要求见2022年职称工作服务群通知。校评办公室做好上传资料的审核、审批与考核、“五公开”报告的上传工作。

(五)组建评委会并培训

1.召开评审委员会成立大会(待定)。由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领导小组宣布评审委员会组成员名单。

2.开展评审工作业务培训(待定)。组织全体评委会成员学习本系列(专业)评审条件、有关职称政策和评审工作规则等,明确评审纪律和要求,讨论需要明确和统一认识的有关问题。

(六)学科组评审

1.学科组评审工作由评委会的专业(学科)组负责,专业(学科)组一般由3人以上组成,设组长1人或组长、副组长各1人。

2.专业(学科)组复查申报人员网上申报材料,看评审材料是否齐全、规范、真实、有效。对有虚假材料的申报人可实行一票否决制。

3.专业(学科)组成员集中审阅评审材料。每个申报人的材料须由3名同行专家审阅,1人主审,2人辅审。主审、辅审要认真、负责地审阅申报人的全部评审材料。

4.综合评议

(1)主审人向专业(学科)组或同行评议组成员逐一介绍申报人的详细情况,并提出初审意见。到会专家充分讨 论、评议,根据申报人提供的业绩、成果、论文、论著及答辩成绩等,综合评价其学术技术水平,衡量是否符合所申报 专业技术职务的水平。

(2)专业(学科)组对每个申报人是否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票数超过半数(含),可推荐到评委会评审。专业(学科)组评议未通过人员要说明具体的不推荐原因。

(3)主审人根据评议意见和表决结果写出评语,作为专业(学科组)的评审意见。

(4)专业(学科)组将基本情况、投票表决结果(含通过、未通过情况、答辩情况及一些专项问题议定意见等),形成书面意见,准备向评委会汇报。

(七)讲课答辩

本年度所有申报人员均要参加讲课答辩环节。讲课答辩的内容与形式如下:

在教学理论的指导下,依据教学大纲和教材,结合教学实际和教学条件,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试讲8—10分钟教学片段,并针对评委随机提出的3个问题进行5分钟答辩;讲课主要考察申报人员的教学能力,答辩主要考察申报人员所具备的理论基础、专业技能,科研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中级及转评申报人员依据主讲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材试讲8分钟教学片段,并针对评委随机提出的问题进行4分钟答辩。主要了解申报人员的教学科研基本能力、考察申报人员所具备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

(八)组织评审

1.召开评审会议

(1)学科组组长向评委会汇报组内评审情况,宣读答辩结果、学科组评语及表决结果、回答评委的质疑,必要时展示有争议人员的有关证明材料等。

(2)所有专家根据学科组意见,对全部参评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系统内进行拟投票,所有专家完成拟投票后,主任委员开启大评会投票通道进行投票;凡赞成票达到与会评委三分之二(含)以上的为评审通过。未出席评审会的评委不得委托他人投。

(3)评委会委员在发扬民主、各抒己见、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对照评审条件独立思考,做出自己的评价意见。对申报人要一视同仁,不分亲疏,客观公正,不徇私情。

(4)主任委员宣布投票结果并且系统内提交人社局。表决结果经确认后,评审领导小组组长在表决结果统计表上签字,并宣布表决结果。

2.办理有关手续

主任委员宣布投票结果并且系统内提交人社局。表决结果经确认后,评审领导小组组长在表决结果统计表上签字,并宣布表决结果。同时将表决结果要填入《评审表》的“评委会评审意见”栏内,评委会主任委员签字,填写评审日期、加盖学校公章。

3.总结评审工作

评审工作结束后,主任委员要组织评委进行评审工作总结。评委会所在单位应参加评委会的工作总结,认真听取评

委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对评委会执行政策、履行职责和遵守纪律等方面的情况,作出公正、客观的评价。

(九)公示备案。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职称评审结果和评审工作总结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备案,并纳入全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

(十)学校聘任。在上级部门完成全流程审批后,学校根据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通过职级晋升情况进行聘任,在聘期内按所聘岗位确定相应工资待遇。

四、材料报送

(一)10月31日提交报名材料

1.《郑州工商学院XX学院2022年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登记表》(附件1)由院部统一汇总填写,10月31日中午12:00前电子版发司青青老师OA邮箱。

2.《职称申报资格审查简表》(附件2)A3版一式三份在10月31日中午12:00前由院部统一提交司青青老师OA邮箱。考虑疫情,简表由人事处在资格审核后统一协调盖章。

(二)10月31日提交支撑材料

请按照申报级别的条件将相关材料进行整理。需在规定时间内将支撑材料提交给各基层单位进行材料公开展示,展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支撑材料扫描件合并为一个PDF格式文档,并附封面及目录(附件3),命名为“院部名称—姓名—申报讲师/副教授/教授)”,以院部为单位,10月31日下午15:00前提交至司青青老师OA。

申报支撑材料按照下列项目罗列并整理。

(1)第一学历、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后学历人员(非全日制毕业人员)须提供学历认证证明,学历认证报告;国外毕业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报告。

(2)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职业资格证书。

(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等各类证书。

(4)任现职以来荣获的各类荣誉、奖励证书。

(5)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检索页);正式出版的著作(封面、目录、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或出版社有效证明)。

(6)任现职以来已结项的教科研项目或教学工程项目(申报书、立项通知、中期检查、结项报告、结项证书、获奖证书等)。

(7)主持或参与本校科研项目,须由科技处在过程性材料上签字、盖章;参与其他单位科研项目,须由该单位科研部门在过程性材料上签字、盖章。

(8)任现职以来的发明专利。

(9)历年继续教育学习证书;参加培养培训活动结业(课时)证书。

(10)其他能够证明符合申报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支撑材料。

(三)其他材料。11月1日由教学单位收取推荐的教师提交《诚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教学证明材料》《年度考核证明》(见附件4)。承诺书由教师本人使用电子签名,教学及考核证明材料纸质版统一提交人事处,根据资格审核结果,协调盖章。

(四)学生管理工作证明。如在其他高校有班主任、学生管理工作经验的教师,需一并提供《学生管理工作证明》,学生管理工作证明根据实际情况撰写,并由证明单位主管部门盖章。

(五)代表性成果外审。12月1日-12月6日,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每人提交1篇代表性论文,由院部统一将电子版报送至司青青老师,人事处负责组织,将论文隐名送审。对不符合条件者取消申报人的推荐资格。

五、监督管理。学校职称工作接受郑州市职称处和全校教职工的监督,学校纪委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职称工作,执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评审条件公开,评审程序公开,评审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联系电话:0371-85303021

监督举报电话:0371-85303069

监督举报电子邮箱:zzgsrsc@163.com

附件1:郑州工商学院XX学院2022年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登记表.xlsx

附件2:职称申报资格审查简表.doc

附件4:中、高级职称评审支撑材料封面、目录模板.docx

附件3:承诺书.doc



人事处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