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不断深化立德树人工作,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集中反映全体教职工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方面取得的奖励和荣誉,激励广大教职工争做“四有”好老师,学校决定编制《郑州工商学院教职工立德树人荣誉簿》,作为见证学校改革发展的资料留存。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录范围
1.收录类别:全校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个人获得的各类人才称号、奖励、荣誉。奖项名称应使用规范全称(可参照附件1《荣誉名称参照目录》)进行收录,未在目录内的奖项可参照证书或红头文件上的名称收录。
2.时间区间: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附件1《荣誉名称参照目录》内列出的人才称号类、奖励与荣誉类不限制获奖时间区间,请深度挖掘)
3.荣誉级别:国家级、全国性、省部级、市厅级
4.特别荣誉:应邀参加中共中央、国家、省内外或学术行业组织的重大会议、重要活动;在省内外、国际有影响者。
二、任务分工
1.集体(团体/组织)类荣誉(不含教科研):党政办公室;
2.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等党内荣誉:组织部;
3.各类人才称号:各二级教学单位;
4.教学、科研成果奖(含集体、组织奖项):教务处、科研处;
5.教职工职业技能竞赛获奖:教务处、工会、学生处、马克思主义学院;
6.指导教师奖:各二级教学单位、学生处、校团委、创新创业中心(我校教师作为指导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市厅级、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学科、学生工作等各类竞赛活动获奖。指导学生获奖的指导教师本人若无获奖证书或文件中没有显示指导教师姓名的,不予统计);
7.河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奖等:宣传部;
8.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河南省师德主题教育活动获奖者等:党政办、教师工作部;
9.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等:校团委;
10.五一劳动奖章、先进工作者、三八红旗手等:校工会;
11.特别荣誉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奖励:特别荣誉由党政办负责。其他荣誉由对口上述各单位进行汇总鉴定。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按照《郑州工商学院立德树人荣誉簿信息统计材料》(见附件2)要求,以收录类别为单元、分年度、分级别分别统计。
2.多人获得同一奖项的请按顺序列出我校所有获奖人员名单(校外人员请勿列出)。
3.各类称号、奖励或荣誉请提供获奖证书电子版(扫描件),如无证书请提供红头文件等其他佐证材料。无实证材料的请勿填入统计表。
4.特别荣誉获得者请提供参加相应活动会议或活动现场的照片1-2张。
四、完成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3年3月10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将附件2《郑州工商学院立德树人荣誉簿信息统计材料》使用U盘拷贝提交给张君老师(行政楼106办公室)。证书或佐证材料命名格式为年份-荣誉名称-姓名(如:2022-郑州市思政课讲课比赛一等奖-XX),按照《荣誉名称参照目录》类别分类放入文件夹。
联系人:司青青;联系电话:037185303021
教师工作部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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