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批产科教融合教师创新实践流动站创建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6-16  作者: 来源:  浏览量:0

各教学单位:

为有效提升我校教师实践教学能力,扎实推进校企产科教深度融合,为申报省级项目做好培育,现就开展首批教融合教师创新实践流动站创建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教师实践教学能力,搭建教师岗位实践平台。实现教师参与产科教融合显著加深,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显著更新,实践教学质量显著提高,“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明显优化,以学生为中心、产出为导向的教育教学新形态基本形成。

二、建设数量

力争用5年时间,努力建设一定数量、基本满足我校青年教师实践锻炼的产科教融合创新实践流动站。首批立项建设5个产科教融合教师创新实践流动站。

三、建设要求

1.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各教学单位教师流动站应依托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以下简称共建单位)共同建设,双方应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共建单位应在行业领域具有鲜明特色和明显优势,具有承担教师实践任务的丰富经验和软硬件设施。流动站组织管理体系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管理层次完整。

2.提升教师实践能力。各教学单位教师流动站主要侧重培养锻炼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相关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应根据专业特点,每3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流动站学习实践经历。教师在流动站应重点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熟悉企业相关岗位职责、操作规范、技能要求、用人标准、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等。实践形式包括到企业考察观摩、接受企业组织的技能培训、在企业的生产和管理岗位兼职或任职、参与企业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等,鼓励探索教师企业实践的多种实现形式。

3.进行教学成果转化。引导教师将站内实践成果向教学改革成果转化,包括教学案例、课程教学设计、课程建设规划、课程评价等。鼓励教师与流动站挂牌企业工程师合作,校企联合开发专业课教材。引导教师依托流动站,通过站内实践解决教学和科研中的实际问题,并把站内实践收获转化为教学资源,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衔接配套。

4.开展产学研合作。以流动站为平台,鼓励校企联合开展科技攻关,解决社会需求;鼓励我校教师充分发挥优势特色学科和专业优势,积极参与承担科研院所课题、企业职工教育与培训、产品研发、技术改造与推广等工作;支持教师参与流动站挂牌企业的横向课题,为企业解决科研生产全过程中遇到的难题,支持教师在流动站进行科研成果转化。

四、建设方式

1.对接专业需求。各教学单位教师创新实践流动站建设,要根据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的要求,依托行业、大型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共同建设。

2.坚持共建共享。鼓励具有相同或相近学科平台需求、专业建设需求、教师实践需求、教师成长目标需求的多个教学单位联合与同一大型企事业单位共建。

3.立项和建设相结合。教师创新实践流动站采取“先立项建设,后评价认定”的方式进行。各单位申请立项建设的流动站,经学校组织专家评议后优中选优给予立项,建设周期为2年,建设期满后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流动站建设情况进行评价认定。

五、相关保障

1.制度保障。各教学单位要做好教师进站规划,教育教师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生产、管理、安全、保密、知识产权及专利保护等各方面规定。共建单位要完善站内工作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明确管理责任人和指导人员,实施过程管理和绩效评估,加强实践过程管理,明确责任和要求,建立出站考核标准。

2.待遇保障。经教学单位选拔报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备案批准进站实践的教师,实践管理和相关待遇按照学校《青年教师专业实践工作管理规定》(人字〔2021〕22号)执行。

3.经费和资源保障。对今年遴选立项的5个教师创新流动站,学校给予1万元的建设经费支持,两年后学校组织验收。共建单位应为流动站提供必要的办公环境和设备物资,提供实践项目开展所需的实验仪器、实践环境和实验所需要的文件资料,解决教师站内实践必需的条件。

六、相关要求

1.流动站负责人应为我校专任教师,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

2.近5年,发生重大环保、安全、质量事故,有失信、招投标违法行为以及存在涉税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企业不能选为共建单位;主营业务为教育培训服务的企业不能选为共建单位

3.申报单位需提交书面材料《产科教融合教师创新实践流动站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7份,支撑材料1份支撑材料需包含流动站建设总体方案(含组织机构、管理办法、实践条件、实践形式、实践内容、接纳教师数量等)和相关支撑材料(含企事业单位简介、资质证明、共建协议等)。请各申报单位2023年7月31日前将《产科教融合教师创新实践流动站建设项目申报书》及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教师发展中心孙光亚老师OA邮箱,纸质版按数量要求报送行政楼401办公室。学校组织专家评议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郑州工商学院产科教融合教师创新实践流动站申报书.docx

 郑州工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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