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承担学校人员编制、岗位聘用、培训培养、考核评价、职称评审、劳务用工和教职员工的招聘、调配、考核、晋升、奖惩、工资、社保等管理与服务事宜的行政职能部门。内设人事管理、师资管理、劳资管理、综合管理岗位,具体职责范围如下:
一、负责学校日常人事管理制度、配套政策的制订,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学校各级各类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
三、编制学校各类人员需求计划,制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负责人才引进、教职员工招聘及校内各类人员调配管理。
四、组织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人技术等级的评聘,负责教师资格申报认定工作。
五、负责员工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的管理,牵头拟订收入分配制度。
六、负责教职工考勤、考核、奖惩、退休等日常人事管理工作。
七、负责教职工人事合同管理、人事档案管理和人事信息管理工作。
八、负责教职工的在职培训、进修等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九、负责接待与人事工作相关的来信、来访以及劳动纠纷处理工作。
十、完成学校董事会、校行政、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