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交我院教师证件的通知
日期:2017-05-19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549
全院教职工: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全省教师资格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中心将对我省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持证上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为配合上级领导部门检查,全院教师准备齐个人证件,于清明节后由各部门统一收齐,具体安排如下:
一、证件:
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原件;
2.普通话证原件;
3.第一学历、学位证和最高学历、学位证原件;
4.另军队院校毕业人员(普招类除外)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二、收交截止时间:2015年4月8日下午18时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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