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管理
日期:2019-11-11  作者: 来源:  浏览量:3212

一、户口迁入

 服务对象:
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本市无入户地址的人事代理人员;市外引进无入户地址的人事代理人员
㈠大中专毕业生入户
1、在择业期内的人事代理人员,户籍未因升学迁至入学地,仍留在原籍,户口如何从原籍迁出?
①从人才中心的人事档案内借出本人《就业报到证》;
②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③《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为: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东路39号附2号;
2、入户所需材料:
①《人事代理合同》原件及复印件(A4纸),单位代理人员凭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工作证明(或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②《户口迁移证》;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④《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⑤《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㈡市外引进人事代理人员办理入户
需要先申请《户口准迁证》,再凭户口《准迁证》回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最后返回办理入户。
1、《准迁证》申请所需材料:
①《人事代理合同》原件及复印件(A4纸),单位代理人员凭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工作证明(或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②《户口本》(机打)原件及A4纸复印件(首页、户主页、本人页),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及A4纸复印件;
③身份证原件、复印件(A4纸);
④毕业证原件、复印件(A4纸);
2、准迁证入户所需材料和办理:
《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
㈢郑州市内入户(含市属新密、新郑、荥阳、登封、中牟和上街区)
所需材料和办理:
①《人事代理合同》原件及复印件(A4纸),单位代理人员凭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工作证明(或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②《户口本》(机打)原件及A4纸复印件(首页、户主页、本人页),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及A4纸复印件;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④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办事程序:
迁移入户材料准备齐全后,请认真核对材料信息是否正确属实,如因所提交的材料的正确、准确及真实与事实相悖,申请人需承担由此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材料确认后递交到人事代理窗口办理。在入户办理过程中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有退件可及时处理。
二、户口迁出

 服务对象
户口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的人事代理人员
㈠市内迁移(含新密、新郑、荥阳、登封、中牟和上街区)
凭《人事代理合同》原件(单位代理人员凭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到人才中心代理窗口领取《常住人口登记表》,即可直接到转入派出所办理入户。
㈡凭《准迁证》户口迁往郑州市外和巩义
携带户口接收地派出所开具的《户口准迁证》、《身份证》、《常住人口登记表》、《人事代理合同》,前往商都路派出所办理。
㈢改派后,户口迁出
携带新《报到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身份证》、《常住人口登记表》、《人事代理合同》,本人前往商都路派出所办理。
㈣、研究生录取后,户口迁出
携带《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入学须知》、《身份证》、《常住人口登记表》、《人事代理合同》。
三、《常住人口登记表》补办
补办所需材料:
①《人事代理合同》原件,单位代理人员凭单位开具的介绍信;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③补办申请书一份(书写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四、身份证办理
①已入户人员持《人事代理合同》原件,单位代理人员凭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借取《常住人口登记表》;
②携带《常住人口登记表》到商都路派出所办理,正常工作日随到随办;
③身份证领取:按照领取凭条上标注时间和要求到商都路派出所领取。

咨询电话:0371-6933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