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测试的补充通知
日期:2023-03-21 作者: 来源: 浏览量:0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河南省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测试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现将理论测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脸识别测试
自行于今天(2023年3月21日)晚上20:00—20:10之间登录学习平台,使用个人电脑进行人脸识别测试。
二、考试时间
科目一:3月26日14:30—15:20;
请科目一考生在2023年3月26日中午13:40-14:20持身份证入场调试设备。
科目二:3月26日15:40—16:30。
请科目二考试在3月26日中午15:30前持身份证入场调试设备。
三、考试方式
理论测试采用电脑机测方式进行,将通过河南教师网络学院(www.hnjswlxy.cn)平台开展。相关详情请参阅http://rsc.ztbu.edu.cn/2023_03/12_14/content-39143.html
四、考试地点
本次考场设在郑州工商学院伯苓广场综合实验楼一区四楼401-412机房,具体考场分配见附件1《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证考场安排表》。
五、补充说明
1.3月15日科目一测试成绩合格的教师(可登录河南教师网络学院查询)可直接参加科目二测试。3月15日科目一测试不合格、提交试卷未成功、未进入系统、被记录切屏等科目一无成绩的教师,需在科目一测试时间内进行答题和提交。系统保留3月15日答题记录。
2. 3月26日理论测试任一科目未合格的老师可参加4月22日补测,合格者可参加面试。
3. 考生诚信考试、守法考试;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相关资料等进入考场。为保障考试顺利进行,请各位老师仔细阅读《考生须知》(附件2),按要求参加考试并遵守考场规则。
人事处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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