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专业负责人任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6-13  作者: 来源:  浏览量:389

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学校本科教学基层组织建设,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专业负责人选拔与管理办法》(人字〔2022〕31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开展专业负责人期考核工作,现将具体项作如下安排

一、考核依据

依据《专业负责人选拔与管理办法》(人字〔2022〕31号(附件1)文件,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二、考核范围

由学校统一聘任的专业负责人(具体参与考核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三、考核形式

单位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任期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岗位职责要求,对考核人员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审确定期考核结果会教务处审核,形成书面材料将考核结果报人事处。

四、考核结果

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考核总分值为100分,全面考核专业负责人的教学、科研、专业与课程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等情况。依据考核总评分值的高低确定优秀(90分以上)、良好(75分以上),其余为合格。其中“优秀”等级不超过院部应考核对象总数的20%, 专业负责人个人出现教学差错、一般教学事故或其管理过错但尚未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不能被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任期考核不合格者,当年度人事考核不得获得良好及以上等级。考核合格及以上者可以申请连任

五、考核程序

(一)个人自评:考核人员填写《专业负责人期考核表》(附件3),认真对照岗位职责任务如实填写完成情况,上报所单位。

(二)单位评审:单位需对考核人员申报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并评分,依据评审结果确定考核意见,填写《专业负责人期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4)报送人事处。

(三)期考核材料由各单位分别归档保存《专业负责人期考核表》《专业负责人期考核结果汇总表》人事处审核

六、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此次考核工作,成立专门的考核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考核工作的进行,确保考核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要坚持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民主公开原则,要严格标准和工作程序,确保评价公平无异议。

要坚持诚信和回避制度。被考核人要遵守诚信承诺,如实填报业绩,提供材料。对提供虚假信息等失信行为的人员,及为弄虚作假提供协助的人员,自发现之日起年内不得评优评先及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七、材料报送

各单位请于2024620日16:00前将《专业负责人期考核表》《专业负责人期考核汇总表》(一式一份,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学校人事处(行政楼106室),电子版发送郑格格OA邮箱

附件3:专业负责人任期考核表.doc

附件4:专业负责人任期考核结果汇总表.xlsx

                                  人事处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