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3-16  作者: 来源:  浏览量:723

各部门、各单位:

近期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比较严峻,全国大部分省份均出现本土疫情病例,并波及到我省濮阳市,特别是青岛、吉林、重庆等地市出现校园疫情,导致数百名师生感染,教训深刻,影响广泛。为切实做好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我校已发布《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考勤管理和数据信息上报的通知》(附件1),就教职工(含三保人员)请、销假管理和相关数据信息上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请认真落实。

近日,省、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和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对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学校教职工(含三保人员)管理提出了工作要求,为严防疫情输入,守护广大师生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教职工及教职工家属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1.加强出行管理。暂停所有跨省出差交流等活动,原则上不出省,非必要不离郑(兰)。对于确实需要离郑(兰)者,严格执行《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考勤管理和数据信息上报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做到主动、精准报备出行信息,经批准后方可离开。所有从外省返郑(兰)的教职工(含三保人员)皆须实行“三天两检”,如涉及《外地市入郑人员健康管理措施》中的相关地区,依照最新入郑管理措施执行。

2.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平时要坚持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到校的教职工,做到学校和家庭居所“两点一线”管理。

3.尽量减少收发快递。收取快递前务必带好口罩和手套,对快递内外包装进行全面消毒。

4.为了进一步做好校园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校园安全,教职工家属住校期间防疫防控工作原则上列入教职工同级化管理。由教职工填写《教职工家属防疫工作管理承诺书》(附件2),报送单位/部门主管审批,于2022年3月18日(五)14:00前提交至人事处。教职工家属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由教职工本人承担直接责任,负责其家属包括但不限于离郑出行备案填报、定期核酸检测、健康码、行程码、体温检测上报等防疫防控管理措施;教职工需对其家属防疫防控管理贯彻认真负责态度,不得虚报、谎报、瞒报、漏报。

5.请广大教职工强化责任担当,相互监督提醒,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对拒不配合的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1: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考勤管理和数据信息上报的通知.docx

附件2:教职工家属防疫工作管理承诺书.doc

学校疫情防控教师工作专班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