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倡议书
日期:2022-03-23  作者: 来源:  浏览量:339

全体教职工: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在国内各省市呈现爆发态势,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3月17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相关部署,为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特向全体教职工发出如下倡议:

1.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全体教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策略,落实“人物同防、多病共防”,不前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不聚餐,不聚会,不点外卖,减少网购和收发快递。

2.坚持发挥“三个表率”作用。各级领导要做师生员工的表率、党员干部要做群众的表率、教师要做学生的表率,严格执行“点对点”管理。在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含家属)未经批准不得离校;校外居住的教职工非工作不得返校,确需返校工作的,落实学校、家庭居所“两点一线”管理。原则上所有人员不得跨校区流动。

3.坚决贯彻落实学校疫情防控要求。不离郑(兰),不出省。切实履行教职工个人承诺,及时、全面、真实向学校汇报个人及家庭成员旅居情况、健康状况和可疑接触经历等情况。进入校园一律进行体温检测,不带校外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校园。对于从郑州(兰考)以外区域返校的,严格落实“三天两检”和自我监测等相关措施。按照属地政府和学校的要求,积极参与核酸检测。

4.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原则上不前往公共场所。凡是前往公共场所,务必正确佩戴口罩,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勤洗手,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家庭居所和办公场所要坚持开展消杀通风,做到“一日三测温”,如有可疑症状要及时上报学校。

5.及时关注疫情风险等级变化。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及其风险等级变化,如近14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居住史的教职工及家属,健康码、行程码变更、接到流调通知等,应及时向学校报告相关情况,坚决杜绝瞒报、迟报、漏报。

     学校疫情防控教师工作专班

2022年3月22日